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国内蜂蜜行业陷信誉危机
来源: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央视曝光,在国内蜂蜜行业,为降低成本赚取利润,部分商家在售价较高的蜜种中掺入油菜蜜等价格低廉的蜂蜜,还有人用加工大米时的下脚料制造“果糖”掺进蜂蜜当中冒充蜂蜜。对此,有蜂蜜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度。而记者了解到,其实类似的造假行为一直困扰着蜂蜜行业的发展。上述人士还告诉记者,现在市面上有些不法商家在蜂蜜制品的产品名称上做手脚,混淆蜂蜜制品和蜂蜜的区别,误导消费者。

  事件

  洋槐蜜掺油菜蜜被曝光

  据央视报道,真正的洋槐蜜原料收购价每吨高达26000元左右,折合每斤约13元。如果去掉水分损耗、算上加工包装等费用,一斤洋槐蜜的生产成本将近20元。然而,LH牌洋槐蜜每斤大约13元的零售价,却比洋槐蜜正常的生产成本还要低。

  低廉的价格背后原来加入了价格低廉的油菜蜜,以此来冒充洋槐蜜。而《蜂蜜》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蜜蜂主要采集一种蜜源植物的花蜜或分泌物酿造的蜂蜜,才能称为“单一花种蜂蜜”。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这种混杂了油菜蜜等其他蜜种的蜂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洋槐蜜”。

  此外,一些低于出厂价的蜂蜜,更是加入了价格比一般蜂蜜价格低一半的“果糖”来冒充蜂蜜降低生产成本、赚取利润,而这些果糖主要原料碎米粒是加工大米时的下脚料,它的各项指标都是针对《蜂蜜》国家标准规定而进行研制的。其中的“糠醛”等指标和《蜂蜜》国家标准规定的差不多,能够检测过关。

  影响

  蜂蜜行业信誉度再遭考验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曝光部分企业并非那些小作坊。一位蜂蜜行业的资深人士陈云(化名)告诉记者:“此次央视曝光的企业当中,有几家在蜂蜜行业中算是小有名气的,而且还是出口创汇型的企业,此次被曝掺假,真是大出我们的意料。”

  此次被曝光的慈溪市怡康蜂业有限公司,记者在其官方网站看到,这家成立于1999年的企业,以生产、加工、销售蜂蜜、蜂皇浆、花粉、蜂为主,现年生产和销售瓶装蜜蜂能力在450万瓶以上,在2000年获得国家颁发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和外经贸部批准自营进出口权证。

  “此次事件对行业绝对是一次打击,涉及到行业的诚信度,消费者如果对蜂蜜产品不熟悉,可能会考虑不再购买蜂蜜产品。”陈云有所担忧,不过他也同时表示,经过此次事件,起码消费者明白了如何选蜂蜜,防止了花钱买到假冒产品。

  记者了解到,此前蜂蜜行业同样遭遇过类似的行业危机。2007年4月,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4月份公布了四批次共12种不合格下架食品名单,其中蜂蜜产品竟然占了一半。5月份北京市食品办公布的26种下架食品中,蜂蜜仍然高居首位,8种产品不合格。这些蜂蜜不合格的原因都是因为,C-4植物糖不合格,即意味着蜂蜜里添加了白糖或果萄糖浆之类,属于假蜂蜜。在各地媒体披露这个消息后,消费者对蜂产品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甚至连规范经营的企业销量也随之受到影响。

  提醒

  蜂蜜制品不等于蜂蜜

  除了此次曝光的假蜂蜜,陈云还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市面上一些蜂蜜制品。据了解,目前蜂蜜和蜂蜜制品的市场比较混乱,一些消费者甚至误认为蜂蜜膏比蜂蜜还要好。有些蜂蜜生产厂家故意在蜂蜜制品的产品名称上做手脚,把“蜂蜜”两个字印得很大,将“膏”字印得很小,而且不按国家规定在名称上注明“调制(配)”字样。

  陈云指出,这种行为是在误导消费者,如果消费者细心一点,可以发现在蜂蜜的标签上,是可以看到果糖浆等原料说明的。现在在很多的小超市以及批发市场能看到很多这样的蜂蜜。

  据了解,以“蜂蜜”作为产品名称的蜂蜜产品,应该是在蜂蜜中不添加任何其他成分的纯蜂蜜。蜂蜜中添加了其他成分则属于蜂蜜制品,应在配料表中明示添加物并在标签明显位置标明蜂蜜含量。蜂蜜制品的名称按国家相关规定,应以“调制(配)蜂蜜膏(汁)”作为产品名称。

  今年年初,中国蜂产品协会对全国蜂蜜制品标签标注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蜂蜜制品标签标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每日3个橘子可满足1天所需维C 多食不宜
下一篇文章:太原土鸡蛋吃出橙红蛋黄 专家建议小心人工色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