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冬食火锅防四大陷阱火锅汤有害成分多不宜喝
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专访专家: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临床营养科何凤怡营养师

  ■新快报记者 余锦境 通讯员 李秋美 梅枚

  秋冬近了,人们“吃火锅”的热情也开始日夜高涨。

  但美味的火锅中却隐藏着重重陷阱,稍不留心,就会陷入其中,深受其害。

  陷阱1 麻、辣、烫

  吃火锅有“一烫当三鲜”之说,好像不烫,味道会大打折扣。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临床营养科何凤怡营养师介绍,事实上,口腔、食道和胃黏膜一般只能耐受50℃-60℃,而火锅浓汤温度可高达120℃,食物烫熟即吃的话,很容易烫伤口腔、食管和胃黏膜。再加上麻辣等刺激,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消化器官炎症和溃疡。

  专家提醒宁舍三鲜,不要一烫食物从锅中捞出最好先放在小碟待微凉再吃,本来就有消化道疾病的人,吃火锅以少油、少麻辣的清淡火锅为宜。

  陷阱2 鲜嫩

  不全熟的食物味道尤其鲜嫩,这也是人们喜欢火锅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一味贪图鲜嫩,还没等食物烫熟就吃,不仅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还可能因其中未被杀灭的细菌和寄生虫引起胃肠道感染。专家提醒莫吃半熟食宁可牺牲一些口感,也应把肉类涮熟透再吃。当然,如果食物在火锅中煮得太久,也会导致营养成分破坏,特别是蔬菜,煮的时间过长会使其中的维生素流失较多,一般烫软后即可进食。

  陷阱3 “营养”汤

  很多人认为火锅汤汇聚了各种食品的精华,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事实恰恰相反。何凤怡告诉新快报记者,在反复沸腾后的火锅汤中,维生素等有益成分大多已被破坏,而饱和脂肪、钠盐、嘌呤等有害成分却特别多,这些成分均是肥胖、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的诱因。临床上因吃火锅而导致痛风急性发作的患者并不少见,因为火锅的食物以肉类居多,蛋白质分解产生大量嘌呤,嘌呤摄入过多正是痛风急性发作的原因,如果同时饮啤酒,更是火上加油,因为啤酒中嘌呤含量也很高。

  专家提醒少喝火锅汤

  当火锅汤烧煮时间超过60分钟时,其汤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便迅速升高,想要尝一尝火锅汤的鲜味,在开锅不久时就要喝了,切勿待火锅煮久后才喝,且少喝为宜。高尿酸血症和痛风病史的患者最好少碰火锅,或者以低嘌呤食物为主,如瓜果、蔬菜,同时禁饮酒。

  陷阱4 “持久战”

  火锅一吃几个小时,且以脂肪含量高的肉类为主,胃肠道必须持续分泌消化液,长时间如此,会导致消化功能紊乱,还可能导致蛋白质、脂肪摄入过多而引发多种“富贵病”。专家提醒控制在2小时内

  吃火锅一周别超过一次,吃多了容易上火。而且吃时不宜打“持久战”,最好控制在2小时以内。此外,打火锅的人常常吃完肉就忘记了主食、蔬菜,容易营养结构不均衡。因此,享美味之时,别忘了主食、蔬菜、肉类和豆类等搭配进食,要吃就吃“健康火锅”。

  美味火锅“防上火”吃法

  吃火锅怕上火,有没有既可以防上火,又美味的吃法呢?营养专家表示,选择火锅材料时,不论是肉类还是蔬菜,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新鲜。选材上除了肥牛、羊肉、狗肉、鱿鱼等肉类外,可以增加一些凉性蔬菜,如冬瓜、小白菜、西洋菜、莲藕等,喜欢吃苦味的市民,还可以来点苦瓜。在汤底放点不去芯的莲子,不仅有助于均衡营养,还有清心泻火的作用。而加点豆腐,不仅能补充多种微量元素的摄入,还可以发挥豆腐里石膏的清热泻火、除烦、止渴的作用。

  但由于吃火锅是多种食物一齐吃,所以搭配得当才能保证健康。如果汤底加了豆腐就不要再加菠菜,以防结石;吃了萝卜就不要再吃木耳,以免引起皮炎等。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火锅美味莫贪食 根据性质分批入锅搭配蔬菜水果
下一篇文章:蛋白粉影响抗过敏药 当心保健品与药物相克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