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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置年货顾虑多 顾晓敏代表警惕网络食品安全
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东方网记者朱恬1月20日报道:品种全、方便、便宜是大多数人选择网络购物的原因。年关已近,很多人又开始忙着在网上置办年货。然而在网上购买的食品是否安全?遇到质量是追索商家,还是自认倒霉?针对网上食品销售的种种安全问题,上海人大代表顾晓敏提出了这样的思考。她建议政府应当加强网络监管,出台网上食品销售规范、建立准入制度,并健全处罚制度,让老百姓在网上也能放心购物。

  顾晓敏表示自己也有过网购食品的经历,她曾在网上订购一份品牌蛋糕店的蛋糕,到货时发现包装盒上既没有出厂日期,也没有门店地址。如何保证食物的安全新鲜?如果蛋糕变质又如何向商家追索?食品安全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国在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但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上尚欠缺有效的管理机制。“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在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其进货、储存、销售渠道,相关部门暂时无法有效地进行全面监管,所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某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舆论监督力量薄弱 发帖曝光难治本
  
  目前出售食品的网店迅速增长,分名铺名品、保健食品、零食特产、茶叶饮料、营养膳食食品等,零食特产又包括乳制品、蜜饯、肉干等。不久前媒体曝光不法商贩通过网络销售假冒饮用水,而在网上买到过期和假冒食品的网友更是不计其数。留言、恶评、发帖曝光,网友目前只能通过这些手段,对网络交易进行舆论监督,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网友就只能自认倒霉。对于来势汹涌的网购而言,这样简单薄弱的监督办法显然远远不够。

  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让老百姓放心网购
  
  类似事件的发生也给政府监管敲响了警钟。传统门店式食品销售是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重点,也有严格的索证索票制度,但网上销售产品往往是无门店的,对进货渠道监控乏力,存在瓶颈。顾晓敏指出,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并未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显然也属于食品经营者。她建议政府对网上销售食品安全建立监督制度。

  首先,要出台网上食品销售规范。网上食品销售是新的商业模式,对这一领域的监管还存在着空白,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为此,需要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对网上食品销售进行规范,尤其是对没有传统门店,专门在网上销售食品的食品进行规范,对网上销售的食品也应有检验标识、生产日期、成份等的标注,以保证网购食品的安全。

  其次,建立对网售食品质量与安全要求的准入制度。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要求个人网店经营者应以实名登记,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办法》只是规范,并不能强制。同时,这一规定是对所有的网店,而并非针对网上食品销售者。

  第三,建立健全处罚制度。顾晓敏建议网售食品的处罚可以参照传统门店食品销售的处罚,一旦发现过期食品,或者无标签以及伪劣假冒食品,要予以严格打击,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顾晓敏坦言,国外有的国家,网购制度相对健全,由于可以免税,相当多的家庭都依赖网购,但这并不影响货品的质量。国内网购虽然实惠,除了省去实体店场地成本外,是否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呢?这是值得关注的。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网购群体也在不断扩大,更需要率先在网络食品监管上作出表率,防患于未然好过亡羊补牢。

  工商:网店实名制是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第一步
  
  东方网记者就顾晓敏代表提出的建议,采访了上海市工商管理局的徐主任。他表示网络监管是对于工商部门而言是个全新的课题,去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工商局也制定了贯彻落实办法的指导意见。目前工商部门主要从广告监测、企业管理、消费者投诉三个方面对网络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徐主任透露,工商管理部门特别设立广告监测中心,主要监测各大网站页面上的食品广告,着重纠察夸大、虚假食品广告。此外,针对有实体店的网络经营者,采取严格的管理办法,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外,工商部门还将经常性抽样检查,保证食品安全。对于消费者投诉的商家,将严格按照《消费者法》重点监察,予以处罚或取缔。

  然而网络的虚拟化交易,也让工商部门在安全监察工作中遇到不小难题。对于没有实体店的个体经营者,工商部门很难实现统一管理。去年开始推行的网店实名注册制度,目前尚不能覆盖全部的网络商家。徐主任表示,网店实名制是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保证网购的安全。徐主任还透露,目前工商部门正针对网上年货市场研究具体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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