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8日召开的薛城区区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薛城药监分局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局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强化监管制度建设。薛城药监分局一直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摆到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计生药具、终止妊娠药品、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药具、终止妊娠类等药品经营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严把了市场准入关,即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使用,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保健品店、诊所、超市等经营终止妊娠类药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体,从制度上保障了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先后举办了3期全区药品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区129家药品零售企业和86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就药事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进行培训,并与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禁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承诺书》,引导业主加强自律。向药品经营企业主发放警示标语136份,公布了举报电话,为计生药具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先后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15起,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
强化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区药监分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的《薛城区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区计生服务站药品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其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情况实行台帐管理、实名登记、定期检查,积极构建终止药品购进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责任链,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行为。(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