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宾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紧紧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为主线,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组建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2009年6月1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宾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管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监管工作,2011年4月全区统一制作执法服装,2011年8月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所,人员是从原县卫生监督所连人带编划入共10人,县财政划拨25万元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年多来,共对16家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无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16起案件已执行完毕,罚款入库数额40000多元。2011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1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全面建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宾阳县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中小学校、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聘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大力推进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监督指导制度,并且加大了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确保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依法有序。
四是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宾阳县今年虽未被列入南宁市创建食品安全“12345”示范工程之中,但本着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秉承“创先争优”活动理念,宾阳县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开展了具有宾阳特色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以“证件齐全、台帐清楚、场地卫生、管理规范、文明用餐、透明监督”六项内容作为示范街创建标准,通过调查和摸底,确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类别齐全、消费人群多、交通便利的县城宾州镇商贸城小花园周围48家餐饮服务单位来打造示范街。目前,已完成32家餐饮服务单位创建工作。
由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3月29日,宾阳县和青秀区代表南宁市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考评,得到了一致好评,根据最终评定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名列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