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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食堂纷纷外包 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差
来源:东莞时报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市食品药监局调查发现,目前,除了个别员工福利较好的企业由自办经营外,大部分工厂企业食堂以承包、转包或租赁经营。

  企业将食堂外包后,以为落得一身清闲。“以往,我们去检查时,很多企业都会说,"食堂包给某某公司了,你们去找他们吧"。”陈锋说,这说明,企业食堂外包后,基本上已疏于管理,责任意识较差,“但实际上,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陈锋说。

  企业管理者的角色淡化的同时,团膳公司则逐渐成为了企业集体食堂最关键的拥有者。根据东莞团膳协会统计,东莞大约400万工人,如果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计算,一天就有4000万元的市场份额,一年超过100亿元。

  “集体食堂外包并非不可行,但是,关键是要由成熟、规范的团膳公司来承接。”石碣一名从事食品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团膳公司是近几年来兴起的行业,真正成熟、有规模的公司比较少。

  这也意味着,团膳公司可能存在利益为先,无序竞争。陈锋说,“为了节省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团膳公司有可能在食品原料进购上选择劣质产品,甚至疏于管理,不舍得投入等等,最终,都提高了食品安全的风险。”

  此次徐福记事件,也让公众将目光投向了集体食堂外包经营模式。

  在冷柜缺失,食物存储不当的问题上,作为涉事食堂的供应商,鸿宇膳食公司副总经理刘晓龙称,他们对于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东莞徐福记公司。“根据协议,我们负责提供食材和厨师,徐福记公司提供厨房、餐厅、锅碗瓢盆等硬件设备,而这起中毒事件中食物保存不当的根源就是因为冷库设施不够。”刘晓龙说,“我们本来打算自己买的,但是徐福记不同意。”

  “现在,我们在监管、培训过程中,也会不断向企业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点。”石碣镇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就表示,食堂外包了,企业仍要履行管理职责,“而且,我们要求食堂持证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而团膳公司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市食药局调查发现,“有些企业没有核实承包方的资质和管理水平就将食堂承包出去,食堂经营状况不予过问,导致食堂经营管理混乱。这一现象在中小企业、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无证食堂尤为突出。”

  对此,东莞团膳协会会长叶贺年也曾向媒体表示,企业在外包食堂招标时,不应该仅仅以价格为导向。“由于企业经营者对餐饮领域不熟悉,应该出台一套科学的文件指引,帮助企业在评估供应商时有具体的规范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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