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韩凯 报道
鲁中网9月23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淄川的王先生一直在为一箱饮料而闹心,他从某饮料“总经销商”那里买的3箱饮料中,有1箱出现“鼓包”现象,“总经销商”怎么也联系不上,联系厂家后才得知,该厂家在淄博一直没有总经销商……
今年8月的一天,王先生家来了一名推销员,推销一种有醒酒效果的果醋饮料,考虑到丈夫经常喝酒,王先生的妻子一下买了3箱。此后,王先生发现其中一箱饮料出现“鼓包”现象,他拨打经销商的电话,却被告知号码已经停机。
9月21日上午,记者在王先生家看到,“鼓包”的饮料外包装明显膨胀了不少,且捏上去很硬。这种“胶东果园苹果醋饮料”由龙口市一家食品厂生产,在经销商给王先生提供的收据上,盖着一个写有“总经销”字样的章。
9月21日下午,记者与该食品厂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卖给王先生饮料的所谓“总经销商”其实是假冒的,他们从未在淄博设立总经销,该经销商只是从他们厂里直接购买了一批饮料而已,他们可以按两倍的比例给王先生调货,运费由他们负责,或者给王先生退款。
王先生想退款,可新的问题又来了。王先生购买3箱饮料共花费624元,每箱饮料30盒,折合一盒饮料的售价将近7元。而厂家则表示,王先生购买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他们只能按照1.6元的市场价格退款。对此,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的邵红梅律师指出,饮料“鼓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管消费者通过何种渠道购买来,作为厂家都应负责,王先生手中的收据可以证明他是以7元一盒的价格购买的,所以厂家应按照这一价格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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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包”现象多见于软包装的食品和饮料,其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灭菌不净或包装密封不严,导致细菌或微生物滋生所致。出现“鼓包”后的食品和饮料一定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