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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摊贩涉嫌虚假宣传 市民购买年货时要对证索证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徐哲)春节临近了,南宁市民开始逛超市商场置办年货。为了保障年货市场所出售的食品、商品安全,昨日,南宁市工商局对年货市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少部分食品摊点提供不了所销售食品的检验报告单。工商人员在进行查处的同时,还提醒市民买年货时注意看摊贩的宣传与实际销售有无出入。

  今年是第二届南宁新春年货购物节,在国际会展中心和广西展览馆都设有年货市场。昨日,在展览馆年货市场,前来购物的市民摩肩接踵。在一个说是梧州腊肠的摊点前,工商执法人员发现,摊主说卖的是梧州腊肠,但实际销售的却是广东中山生产的腊肠,提供的腊肠检验报告单却是梧州的,因此该摊点涉嫌虚假宣传。

  在一个天津十八街麻花摊点前,麻花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的检测合格证,摊主也不能现场提供。在一个有机大米销售摊点前,南宁市工商局李欣副局长看到,该摊点贴出的宣传标示上声称,该有机大米是获得欧盟有机认证、中国有机认证和中绿华夏有机认证时,马上要求摊点提供这些证明文件,不料摊主说现场提供不了。

  当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国际会展中心年货市场时,同样发现不少摊贩要么出售的产品和自己所说的不符,涉嫌虚假宣传;要么提供不出所销售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向年货市场开办方进行了反馈,如果没有相关证件就销售,是违规的。开办方应该让其退出年货市场,如果售假卖假,开办方若知情却不清理,应承担连带责任,一经查实,同时对经营单位(个人)和市场开办方进行处罚。

  工商执法人员同时也提醒市民,购买年货时要学会留个心眼,不要见东西便宜就想买,在买之前,应先看该摊贩能否提供所销商品(食品)的产品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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