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福州药店食品当药品卖身价翻倍
来源: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王忠勇

  本报讯 普通食品进入药店就“变身”保健品、药品,身价立马增百倍。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工商人员近期在药店走访时,发现有一些不良商家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药品来销售,欺骗了不少消费者。

  昨日,福州晋安区火车站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在辖区一家药店的货架上发现了一种名为“气血双补口服液”的食品,混杂在某品牌阿胶保健品中一起销售。该口服液外包装华丽,包装盒上所描述效用与旁边的阿胶保健品非常相似,一盒售价高达两百多元。

  但工商人员在包装盒上并没有找到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的专用标志,反而看到了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因此,可判断出该口服液并非药品,也非保健食品,而是一种食品。

  工商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药店所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包括食品销售,而药店把“气血双补口服液”食品和保健食品放在一起销售,让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有误导消费的嫌疑。工商人员遂要求药店对该口服液进行下架,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些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无论是外观还是说明书所描述的功效,都与国家规定的处方药非常相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混在药品中一起销售,容易误导消费者。工商人员表示,这些行为都属于违规,不仅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还给公众医药安全带来隐患。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顾客,在药店购物时,首先应了解药品、非药品、保健食品和食品的概念,并区分所购买物品的属性。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青岛商家虚假宣传 鼓吹“神奇胶囊”治百病
下一篇文章:美国果蔬农药残留排行榜:苹果成“最脏水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