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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蜂蜜喊冤违规销售质疑 曾因套号被处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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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编者按:近日,人民网记者对“汪氏蜂胶软胶囊”套用“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保健品批号涉嫌违规销售的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氏)发表声明连声喊冤。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此前,汪氏名为“汪氏倍力康蜂胶”也因套用“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批号违规销售,并被依法处罚和召回。 

  汪氏蜂蜜两产品共用一个批号 涉嫌违规销售 

  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种产品竟然共用一个保健品批号。不仅如此,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包装上标示的总黄酮成分含量,竟与国家标准含量相差两倍。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他在超市买了一盒汪氏蜂胶软胶囊,可将其保健品批号输入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查询后,发现竟为另一款名为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产品批号,根本不是自己购买产品的保健批号。 

  随后,记者在北京一超市的汪氏专柜看到这两款产品均在货架上有售。其中,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售价为449元,汪氏蜂胶软胶囊售价为223元。经对比发现,两款产品的标签内容,包括食用量及功效成分含量等竟一字不差,就连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批号也一模一样,同为 “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 

  据汪氏专柜销售人员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里面的成分含量均为汪氏蜂胶软胶囊的2倍,后者的食用量为每日2次,每次1粒。虽然两者包装标注都一样,但是前者只用每日1次、每次1粒,就可达到和后者每天两粒一样的效果。 

  两款产品成分含量不同、食用方法也有别,而为何标签一致面对记者疑问,该销售人员表示不清楚。另外,还有一点令人质疑的是,该柜台不能开具汪氏蜂胶软胶囊等产品名称的发票,只能开具食品发票。 

  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频被套号令人疑 

  事实上,这已不是汪氏第一次涉嫌套用保健品批号了。此前,据《中国财富》报道,“汪氏倍力康蜂胶”因套用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被依法处罚并召回。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对应的是“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 

  当时,在处罚结果出来之前,《天府早报》(2009年5月21日)曾刊登汪氏发表的声明称,“倍力康蜂胶”的名称并不是倍力康,其名称为“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是获得了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的保健食品。不过,被曝的“汪氏倍力康蜂胶”因无保健品批号最终被依法查处,产品全线下架召回。 

  不过,记者在汪氏专柜发现,其在售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款产品除了颜色不同外,产品标注的内容物和重量等均相同,但两者价格竟相差几百元。还有一个细节更为值得关注,专柜上对应“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价格标签上产品名称却是“汪氏倍力康软胶囊”。 

  汪氏蜜蜂园发布声明 称公司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 

  知名蜂产品深加工企业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氏蜜蜂园)生产的“汪氏蜂胶软胶囊”和“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款保健食品日前被曝共用同一个保健品批号。不过汪氏蜜蜂园昨日(8月24日)发布声明称,公司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共用批准文号问题。内容如下: 

  关于“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的声明 

  1)关于批号的问题 

  我司生产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按照国家标准蜂胶原料的质量标准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个等级。采用同样的工艺对不同等级的蜂胶原料提取、精制之后,生产出来的蜂胶提取物中黄酮含量为25%-50%等不同水平,因此采购价格也不同。所以我们通过区分不同等级的原料来实现产品品质的区分,所以终端售价也不一样。而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保存方式、推荐服用量、包装及标识等都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申报材料中的相关内容相一致,没有任何变化,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所以不存在共用批准文号问题。 

  2)关于产品规格问题 

  该产品在2007年曾经做过一次产品规格的变更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批文见附件1和2)。从最初的250mg/粒变更为500mg/粒,而功效成分从1.35mg/粒相应的变更为2.7mg/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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