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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两月多 “含麻”感冒药“逍遥”依旧
来源:大河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根据国家要求,9月10日起,郑州市对含麻黄碱类感冒药实施限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且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

  如今,两个多月过去,执行情况怎么样?昨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药店仍在违规出售“含麻”感冒药。对此,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会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打击违规行为。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刘艳艳

  【记者调查】

  6家药店3家违规销售

  昨日,记者以购买白加黑、新康泰克等药物的名义走访了郑州市的6家大药房。

  在红专路的大参林大药房、鑫龙大药房和经一路的复生堂大药房内,当店员得知记者想购买的药物后,明确表示需出示身份证,并严格声明不能超过两盒。

  而在张仲景大药房经一路店,记者表示想购买5盒新康泰克后,一名工作人员随意问了一句,“带身份证了吗”?得知记者并没带身份证后,该工作人员告知仍可购买,记者让其问一下店主,该工作人员不耐烦地回复:“不用咨询,几盒都行。”

  来到河南省医药超市丰产路店,记者咨询得知,可以购买新康泰克、白加黑等相关药品,且无需任何证件。

  在丰产路上的芝林大药房,店员告知记者,购买此类药品需提供身份证,且最多能买两盒,但经过记者几次争取后,店员妥协称买一盒可以不用证件。

  【官方回应】

  近期进行突击检查

  在听到这些情况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处长裴广战很生气,“有些药店就是一阵风,查的时候老实,不查了就放松警惕”。他表示,含有麻黄碱类的感冒药可提炼冰毒,成了不法分子的制毒新原料,因此国家出台了此项限售政策。他将通知下属各相关单位,近期再开展一次突击检查。

  据他介绍,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如果发现有药店违规,首次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他特意提醒读者,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0371-67178110进行举报。

  根据国家政策,除了限售外,药品零售企业还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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