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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曝光6类“网购食品”问题 网购要谨慎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朱友钦 通讯员 王亮)记者昨从我市工商部门获悉,工商部门在处理日益增多的网购投诉时发现,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猖獗,很多消费者贪图网购价格便宜,往往买到劣质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为此,工商部门呼吁,网购食品一定要谨慎。

  我市工商部门通过对各类网购投诉分析后发现,网购食品投诉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问题1 “三无”食品混迹其中

  首先是外包装标识不规范,“三无”食品混迹其中。

  不少网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没有任何标签,很多进口食品则没有中文标识。一些食品的外包装上虽然有部分标识,但却只是简单的经营者的网店名称和qq号码,对于品牌、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信息,消费者都只能得到卖家的口头承诺。

  问题2 自制食品卫生堪忧

  其次是自制食品销售红火,卫生状况堪忧。自制食品卖家一般既无健康证件、也无专门的生产经营场所,往往是在自己家中用简单的工具制作并自行包装。其中大多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无论是生产场所还是经营条件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

  问题3 进口食品来源不明

  网上销售的进口食品中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来自正规的进口食品代理商等规范的渠道,海外代购甚至是走私而来的“水货”不在少数。这些“洋食品”是否经过合格的检验检疫手续不得而知,至于国家要求的进口食品发现问题后“同步召回” “监管联动”等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问题4 储运条件无法保证

  储存运输条件无法保证,二次分装造成污染隐患。网售的食品对储存和运输的条件有着较高的要求,一旦因受到挤压、遭遇高温等情况而破包、胀气,便会彻底变质。此外,一些经营者将整箱、整瓶、整包的食品拆开后再分装,致使直接入口的食品很容易受到肉眼看不到的二次污染,严重地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

  问题5 欺诈售假时有发生

  网络销售食品虚假宣传、欺诈售假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卖家通过盗用他人的实拍图或虚构官方授权等信息,在网上发布虚假的产品介绍及宣传广告。有的则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不了解,交付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有瑕疵、质价不相符的商品,甚至出现订购此物而交付彼物的情形。

  问题6 网购消费者维权难

  我市工商部门表示,恶评、发帖曝光,舆论维权力度微弱。

  网售食品的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处于绝对的弱势。发生食品质量纠纷,不少消费者会因畏难情绪而选择放弃追讨赔偿。即使有的消费者会采取留言、恶评、发帖曝光等舆论监督的方式,但对于网购而言,这样简单薄弱的监督办法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工商建议

  推行经营者实名制管理

  针对网购食品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认为,应严格准入、推行网售食品经营者实名制管理机制。应明确市场准入的门槛,通过法律给网络食品销售模式下明确定义,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均应先办理执照,再上网经营,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网上注册平台,在登记信息中增加网站网址、网站服务器地址等重要监管信息。并要求经营者在网络店铺主页公布经营主体信息、许可证证明、服务规则流程等信息,在每个食品链节页面详细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所含成分等信息。

  工商部门还应参照对传统门店食品销售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建立健全网售食品的处罚制度,严肃查处网上销售“三无”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过期食品以及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网上进行公布,促进经营者自律。

  建立网络食品监管平台

  据介绍,由于《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监管没有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建议由地方政府出面,建立网络食品监管平台,加强工商、卫生、食药监、税务、电子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各部门内部建立健全合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制定网络办案流程,同时解决异地协助取证、封存、拍卖、销毁和移送等诸多案件查处中的具体问题,对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实现更便捷、更有效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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