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牡丹江4月13日讯 4月9日,一市民向本报反映,火炬小学校内有一家未挂牌的小卖部,店内不仅经营多种零食,还有各式小玩具。“吃零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玩具可能影响孩子上课时的注意力,再说,孩子养成乱花钱的毛病也不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里曾经出台相关规定,对此进行约束。但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校内小卖部的存废仍存疑虑,该有还是不该有,说不清楚。
暗访:未挂牌小卖部生意兴隆
4月9日中午,许多学生在校内的操场上玩耍。经人指点,记者进入校门之后,打开收发室的门走了进去。记者发现小卖部与学校收发室同在一个走廊内,是隔壁的两个房间。
小卖部面积虽然仅有约20平方米,零食、文具、饮料、玩具等却一应俱全。
许多小学生掏出零钱,购买饼干、干吃面等小食品,小店经营者则在柜台内忙于收款、付货。有的小学生则对店内的塑料玩具、人头像等颇感兴趣。
几名小学生告诉记者,每天他们都会来小店儿买点吃的或者玩具。
工商:校内开小卖部符合规定
4月9日,记者从西安工商分局火炬工商所了解到,火炬小学内的小卖部经过了工商注册,名称为“火炬小学小卖部”,注册时间为2009年4月29日。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小学校园内可否设立小卖部的问题,据工商部门掌握,国家没有禁止在小学校园内设立小卖部的相关规定。
工作人员介绍说,经营者办理小卖部的营业执照,应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校方的场地证明和经营者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火炬小学小卖部的这些手续齐全。
教育:弄不清是否该设小卖部
记者了解到,2006年11月23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非住宿制学校禁止开设小卖部,住宿制学校如需要开设小卖部一定要加强管理,严禁‘三无’商品进入校园。”
那么,火炬小学内的小卖部是否违反了这一规定呢?
4月9日,记者向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求证此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校园内开设小卖部一事,《黑龙江省城镇大中小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要求(试行)》中规定:“没有住宿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办食堂、不设小卖部”。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这一个“原则上不设小卖部”让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弄不清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以往的上级检查经验来看,还有针对校园小卖部的检查。“如果不允许有,就不应该有这个检查项目。”
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对于校园小卖部的存废问题,教育主管部门也很犹豫。
卫生:没见过相关文件
4月11日,记者就学校内开设小卖部的问题向西安区卫生监督所咨询。所长丁仲威告诉记者,2009年6月1日之前,无论是学校内还是学校外设立小卖部,卫生部门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审批。例如要求小卖部内销售食品要有专用的食品柜台,销售文具要有专用的文具柜台,不允许销售过期食品等。2009年6月1日之后,按照新的《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流通领域的卫生监督权已移交给工商部门。
当记者咨询卫生监督部门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是否参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时,丁仲威表示,没有见过这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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